作者/郭宇欣(葡萄紙文化負責人、高師大性別教育博班生)
在我年輕的時候(大概二十年前),那個時代對「直男」的接受度很高,如果一個男生表達意見時強勢直接、愛說教、聽不懂女生的暗示……,通常會被認為是性別差異,畢竟「男生本來就是如此啊!」但近幾年來,這些特質在重視溝通的現代社會卻漸漸成為貶義詞,不但被稱為「直男癌」,甚至已有許多媒體開始報導、探討這些現象。
⬥男子漢養成記
在傳統社會文化裡,女性被認為是感性、軟弱、依賴、被動……,而相對於「女性特質」,「男性特質」多指理性、強壯、獨立、主動……。隨著女性主義研究與婦女運動興起,社會漸漸發現過去習以為常的性別規範其實是需要被鬆動的。刻板印象是在具有「父權體制」特質的社會中產生,首先,父權體制的規則是將「陽剛」與「陰柔」對立,認為「陽剛」比「陰柔」特質更優越,並以此為中心,發展出男尊女卑、以男性代表人類經驗的文化設定,社會建制中也多由男性優先擔任領袖、掌握權力與資源。而在父權社會下,「男子氣概」(masculinity)就成為男性們尋求生存時阻力最小的路,當男性的表現越靠近陽剛,就越靠近社會認可的「理想男性」,反之則是不夠格的男人。「娘娘腔」就是一個非常體現父權邏輯的用語:有陰柔特質的男性因為太靠近女性特質,而被認為如「女性」一般「次等」。
父權體制的運作方式是「控制」與「支配」,這個體系會助長競爭、侵略和壓迫,男性會恐懼自己被其他男性支配,也會努力透過「控制」尋求安全感與地位、防止損失與羞辱。此外,以控制為核心的文化也形塑著男性的內在,對男性來說,男子氣概的表現需要在生命的每個階段不斷自我建構或在團體中確認,有可能是發現自己感覺難過時不能「和女生一樣」哭泣依賴了;有可能即使自己不喜歡,還是得和同伴一起捉弄女生、講黃色笑話、比生殖器大小來證明自己「是個男人」,所以許多男性深受其害。2018年男演員Justin Baldoni在TED的演講Why I'm done trying to be "man enough"揭露自己如何受困在「勇敢」、「堅強」等社會期待:「我一直都在假裝與真實自我不同的人,當我感到脆弱時,我假裝堅強;當我沒安全感時,我假裝自信,當我受傷時,我假裝強悍。我想大部分時候我只是在扮演,但我厭倦這樣。我可以跟各位說,要隨時為著所有人,試著表現的像男子漢,真的很累人。」。當男子氣概成為男性的律法,「沒用」、「不行」、「被宰制」就成為父權社會對男性最大的懲罰。
⬥男子氣概對戀愛交友的影響
「理想男性」總是要理性控制大局,但如果只用陽剛特質應對愛情關係則會是一場災難,在「男子氣概」的標準下,很多男性長期自我壓迫、抑制感性,也容易造成自我與身體、情感的疏離,難以建立深度關係。戀愛關係的本質是情感交流,若男性對自身的情感、情緒並不敏銳,甚至因害怕失控而對自己的情緒狀態充滿恐懼,面對溝通衝突時,輕則難以理解對方的心情或表達同理,嚴重者甚至會否定、貶低關係中的負面情緒表達,更遑論情感交流。
更進一步來看,當「陽剛」與「陰柔」成為對立的特質,父權社會也會發展「性別分工」,例如「男強女弱」、「男主外、女主內」、「男主動女被動」、「男好色女矜持」……等人際腳本,如果我們對於所處文化沒有一定的辨識與反省,「男強女弱」觀念容易限縮擇偶的範圍,「男主外、女主內」讓男性不容易接受配偶比自己成功,也阻礙男性選擇成為全職爸爸,而「男主動女被動」有時候也成為直男們無法接受女性拒絕的理由。最後,「男好色女矜持」更是影響深遠的惡質刻板印象!當社會將男性建構成「滿腦子都是性」、「不能控制自己的性行為」時,一方面讓男性本身陷入追求「性能力」、「性器官比較」的迷思,另一方面社會輿論容易在性騷擾、性暴力事件中,合理化男性加害者,認為其「情有可原」。此外,國外研究發現有一定比例的異性戀大學男生會經歷自己不想要的性行為,因為男性「得」是性支配者,若拒絕女生主動的性邀約,一方面對方會沒面子、自己也會被嘲笑不符合「男子氣概」!。
⬥是學習陽剛支配?還是學像基督?
如果在世俗社會中,追求不健康的「男子氣概」成為男性不得不面對的痛苦,基督信仰群體是否能給予不一樣的可能?如果我們從世俗男子氣概的標準來看耶穌,耶穌不但是「不合格」的男性,甚至大部分時候還很「娘」!例如當耶穌談權柄時,他說的不是控制與支配,而是「人子來,不是要受多人的服事,乃是服事人,做多人的贖價。」(太二十28);當耶穌看到馬利亞為拉撒路哀哭時,耶穌也感同身受地哭了(約十一35);當耶穌覺得恐懼孤單時,他也坦然與門徒兼男性好友們表達自己的脆弱與需求:「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裡等候,和我一同警醒。」(太二十六38);當時的猶太男人以和婦女互動為恥,對外邦人也不屑一顧,但耶穌卻毫無忌諱的向撒馬利亞婦女求水,與她深入討論生命、信仰的話題,社會期待、污名或禁忌似乎在耶穌身上都沒有作用。
「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作為三一真神,耶穌有絕對的權力成為人類的宰制者,作為第一世紀擁有眾多追隨者的男性拉比,他也能夠合情合理享有各種人際優勢,但他卻在當代父權文化中活出一種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成全而非競爭的人際互動、脆弱而非自強的性別氣質、對等而非宰制的性別關係。最後,父權體系以全然支配為終極目標,但耶穌卻以十架上的犧牲順服為生涯的完成,翻轉了權力邏輯,為在父權體系下受苦的弟兄們開一條辛苦卻自由的路!
在陪伴基督徒情侶的經驗中,我深深體會外在性別特質的影響通常只會在剛認識的時候,當進入深度相處時,往往會碰撞、相遇的是彼此內在的品格、個性與靈性。例如相處時是否能感知、回應彼此的情緒?溝通時是否誠實無偽?當自己的缺點或罪惡被揭露時是否願意謙卑悔改?看到對方軟弱時是否能夠良善接納?……如果問我怎樣的人適合進入一段關係?我會認為一個人的「門徒特質」會遠遠大過於所謂「男性」或「女性」的特質!
隨著女性權力日益被重視,專屬男性的社會定位與工作越來越模糊,不免也造成男生們的焦慮。艾傑奇(John Eldredge)早期的暢銷基督教書籍《我心狂野》、《男子漢養成班》是在有明確性別分工的社會脈絡下,鼓勵基督徒弟兄如何更”man”,若放在現代處境重新思考,問題也許並不在於弟兄缺乏男子氣概,而是性別刻板印象需要被解構。我們雖然稱呼神為「天父」,但實際上神同時具備陽剛與陰柔特質,有神形象的我們其實有更大的能量跳脫或對抗世俗性別刻板期待,所以看似日漸模糊的性別界線也可能也是解放僵化性別分工的契機?例如中神院長黃國維在《家庭神學》中認為在「彼此順服」的原則下,家庭既是「小教會」,家中各人的任務分工也可以應用教會的相處原則,按著個人的「恩賜」(而非性別)彼此服事;我曾訪問一個基督徒爸爸為何選擇多年在家擔任全職育兒者?對他來說,他是在實踐神的託付而非社會期待:「我留在家裡對我們家相對比較好,太太本來就是比較會賺錢的人,就去賺錢沒關係,我又不是因為賺錢會讓我快樂,我覺得家裡的穩定對我來講才是成就感。」
Justin Baldoni在演講的最後說:「我不想要當男人,我想當好人」。救恩不是讓人成為男人或女人,而是成為耶穌基督的跟隨者,在福音裡活出神榮美的形象,成為完整的人。